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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物中毒的處理

09 Aug 2010

港大護理學院15周年系列之二十四

徐妙玲
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
護理學院教學顧問

食物中毒多因服食受細菌污染的食物引起,最常見為沙門氏菌類污染,以肉食為主。另外,乳酪制品、未熟透的海產及過期糕點亦會較容易受到污染。要預防食物中毒,應避免進食霉腐或變質的食物,亦要注要飲食衞生,如煮食及存放時要加倍注意等。

食物中毒約在進食後1至48小時內出現,症狀包括噁心、劇烈嘔吐、腹痛、腹瀉及發燒等,當中以嘔吐和腹瀉為主。嚴重者甚至會有脫水跡象,或血壓下降導致休克。

如發現以上症狀,病情輕微者的病情會於48小時後有所改善,應在首數小時內暫停進食,補充身體因腹瀉而失去的水份,避免飲用牛奶、酒精、咖啡及吸煙,應進食較清淡及容易消化的食物,多休息,避免服食止疴藥,因它可能會制止毒素排出,令情況變壞。

如症狀嚴重或有脫水徵兆者,應立即求診,有需要時可能要接受抗生毒注射及靜脈輸液以補充失去的水份。如果情況許可,應保留食物以便進一步化驗。

(刊載於《am730》 , 2010年8月9日)